同意轉載至《聯合動漫週記》Vol.540《聯合動漫週記》Vol.541

這些天是年度的書展,正好因為碰到了一些出版社的人、譯者、網友的詢問與朋友的好奇,再度檢視了現在漫畫的線上瀏覽市場。說真的,台灣現在漫畫線上瀏覽,比起當年燒錢而不知所謂的行為,理當好很多,然而就是因為這些時間的沉寂,重新構思進入這個市場者也在蠢蠢欲動中。

台灣線上電子書的風潮在Web1.0達康公司熱起的時候出現,台灣基本上是跟隨外國的腳步進行,國內早期從學理上研究的也相當多,但是在社會、商業模式的進展到達康破滅之前就已停滯,原因很多,大部分後驗的角度看是認為使用者端無法習慣此種型態的閱讀方式,也因此無法形成營運模式,此話不無道理。

最近,聯合線上又開始做線上漫畫瀏覽的生意,標的是彎彎,販售的是全新的內容,我從國際書展現場的展示與網路上的搜尋看來,一方面是販售PDF的電子書,一方面也像以前的一些介面用flash動畫方式的觀看來付費,顯示出與紙本書的不同點。聯合線上看到彎彎原本就是網路四格作家,所以這次自然以網路的形式來銷售,尤其是有九把刀網路書的經驗後,更是想嘗試進入漫畫線上瀏覽的市場,不過讀者會因此而用另外的錢付費看嗎?就像是阿貴的動畫,春水堂後來主要賺錢的部分也是轉向電視台,對於最終消費者也不像最初一樣關注了。

當然不可小覷的是這幾年線上瀏覽的機會越來越多,對於網路依賴與長期使用的人也是見怪不怪(像是網路成癮的研究就需要換別種題型詢問,不然已是物換星移)。這幾年聯合線上在資料庫查詢的業績嚇嚇叫,吸收的會員層眾多,因此在現今的情勢下,藉由它的優勢提供新的服務的確勢在必行,且在Web 2.0的社群模式下,磁吸效應是很強的,不過如果很一廂情願地認為市場已開,就不甚明智了。

因為漫畫的線上瀏覽市場是總體電子書的其中一塊,所以市場性更小。科技的導入雖然在科技決定論者上是個強心針,因此像是速度更快、更便宜的3G、4G(如WiMAX)等通訊技術的進入,難免又會給人無限的遐想,例如等待時間縮短、價格降低而促使使用者習慣改變,然而畢竟在下所學並不是技術的領域,對於此種看法微詞甚多,因此使用者導向面仍是我所關切的。筆者2003年曾初生之犢寫一篇線上漫畫線上瀏覽的發展現況初探,雖然距今多年,仍具一些參考性,以下是筆者小小綜整了現在漫畫產業與網路、手機閱覽在台灣的商業市場碰上的問題:

1、依舊是閱覽習慣問題:台灣不比日本,對於手機內容服務與透過手機服務上網的可能性都低,看到螢幕更小的手機,會去閱覽的可能性更低,漫畫通常是整頁的,分鏡大小不一,如果要在手機上去做切割,會更加變成無所適從。所以以目前來說,只可能用四格型態的漫畫來取勝。

2、內容的依賴性大小:所謂依賴性在這邊是說不可取代性,也就是說,要如何讓讀者在一般閱覽的漫畫轉移至網路上面去瀏覽的可能性,如果內容與眾不同,把此內容獨家留給網路或手機,其他平台較慢去推展,那就有機會;相反的,如果內容與其他媒體的近似或是一樣,是無利可圖的。以往筆者在研究中曾有建議說,網路的瀏覽反而是要去推展舊的漫畫、已經絕版的漫畫、非暢銷的漫畫,這樣才能在行銷的STP上有區隔的可能,可惜沒有一家去實行就已經倒了。後者所述的「老書新放」的這種做法,傻呼嚕同盟的JoJo在多年以前已有提及,而Google books已開始進行,但重要的是他是個大平台,可吸引眾多出版社可與之合作,但台灣的手機事業呢?

3、版權:國人目前看漫畫,日漫的閱覽率已有95%以上,其他甚少,所以這邊所說的網路閱覽多是以日漫為主。版權以目前來說,幾乎都是由漫畫代理的出版社取得,所以網路業者要合作,直接與日本出版社談是一種,但是取得之後變成還要翻譯,這基本上就已經是個不可行的作法,因此與漫畫的代理出版社是比較可能合作的。但是這之後就出現問題不僅是版權取得的問題了,而是商業利益的問題,出版社是以出版為業,很難將取得的漫畫版權分食,為何?因為現在要取得的漫畫版權基本上都是要有賣點的,所以如果再將其本命脈內容書籍的觀看部份分掉後,出版社要賺什麼呢?所以出版社合作的可能多是在:(1)漫畫已經很難賣的時候放出去(2)有附加利益,例如可以一同為原來漫畫作宣傳銷售。

如果這樣子來看,其他螢幕更小的載體(如手機)的可能性要克服的困難點更多,所以真的需要仔細釐清無論是使用者面的、科技面的、市場利益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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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魚Ro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