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是發展社群以及成長的重要元素,透過這個經濟因素讓彼此的信賴不斷增強,並且藉由信譽分數這個介質讓人能分辨出信賴的位置。


 

 交易Trade(需求的整合)


有著彼此信任的精神、權利結構體的社群,可以進入發展一種經濟體,例如會員可以從社群中發現一些方法去與成員間互益。在Lott(1965)有關團體凝聚的文獻中提到:「個人會被團體吸引這是很理所當然的,他們視團體為一種能直接在其中取得滿意的功能。」

既然這個前提已被廣泛地接受了,仍然有一些小範圍的實證去釐清是哪些東西在這關係群體中加強這些概念。然而,惟在這個領域的大多數理論及研究強調一個論點,即如果他們彼此群聚,那們他們必定會去加強上述的概念。既然個人與團體的組成都是多樣化的,這就不可能去確實定義說再強化可以將成員的某成分彼此心繫住而成為一個凝聚的團體。似乎社群與會員之間的議價交易同等重要,除了社群滿足其成員的需求外,如果社群可以找到整合會員需求及資源導入連續性的議價過程,那社群意識就可以更為加強。


McMillan、Chavis(1986)著重在社群必定某種程度要回饋他們的會員。但是同時,我則是強調社群強化(reinforecement)的經濟素質。McMillan、Chavis(1986)命名這個原則為「社群的再強化:需求的整合」。這個原則包含回饋的要素與概念,這些概念並且是社群去整合成員需求與資源的功能。最初我討論很多種在社群中的實驗性支持的回饋型態(如地位、競爭、成功,以及會員的榮耀),現在我確信有更多無數的回饋型態,並且避免丟臉也是其中之一。


當我第一次發展社群意識理論時,我很錯誤地拒絕它與結合力(bonding force)有同等的重要性。在我理想的社群裡,民主黨員與共和黨員是相當要好的(就像獅子可與羊群共生)。我現在則體會到找尋其相似性才是社群發展重要的動態因素。社群成員會去尋找一個可以讓他們免於丟臉的社會氛圍。當社群開始形成時,潛在的會員則會去尋找這些社群的特點。結合則有類似的發現,也就是假定一個人會找到一個他們覺得安全的所在地,如果一個人能夠發現其他人有著相同的外表、感覺、思考以及存在性。


在這個趨勢的背後有種趨力讓人在團體中思考模式會類似,在社會心理學中,這個過程稱之為「交感」(consensual validation;);在商業企管中,則稱之為「團體迷思」(group think)。基本上,這個概念意涵著個體有意願去交易個體的安全以避免丟臉。由於這個理由,他們傾向在團體裡遵守規定。自McMillan、Chavis(1986)的交感驗證文獻後,有其他研究的發現已支持了這個觀點,在Greene(1989)對於工作團體的凝聚與生產力的研究中,他發現團體的一致性(consensus)可以與團體的生產立即凝聚力相關;而在Klein、Friedlander(1987)對於精神治療病人關係的研究中,他們發現當病人察覺到們自己與治療師相像時,他們更會被治療師吸引;在Storey(1991)有關同質性效應的團體間人際交流之研究中,他發現察覺性的同質性可促進團體的交流。Bernard、Baird、Greenwalt、Karl(1992)發現團體的一致性可以增加團體凝聚力,而且可以對於同體中的意見不合創造一個空間,而不會減少團體凝聚力。


在我的觀點來看,眾多的團體迷思文獻似乎都在抱怨團體合作是如何阻礙創造力的,但我相信社會心理學家承認丟臉是如何驅動人們去尋找相似性是很重要的(McCauley,1989等人)。在這些文獻中,尋找相似性是發生在社群發展的相對早期。當團體發展時,焦點則從他們有共同有的特性以及他們相異的特性轉移。策略性來說,這是很重要的,因為除非會員有著不同的需要及資源,他們是不會存在著真實的交易。簡單地說法,如果會員有著相同的事物,他們就不會有需求去交易了。不同事物的擁有創造出單一會員有著其他需求的可能,一旦相異之處被人發現,而且需求與資源都存在之下,議價就開始了。而在議價中這唯一一個相似性則是要避免丟臉。


找尋以及察覺到相異之處表示出這是個社群經濟發展的起步。McMillan、Chavis(1986)指出這個過程則包含「需求的補助性」,在那時我引用一些有關社群建立凝聚力(如果社群可以成功整合會員的需求以及資源)的研究。這就是個經濟的功能,在近期有關搖滾樂團的音樂人研究裡確認了這個觀點(Dyce & O'Connor, 1992)。這個研究發現到如果樂團成功整合不同的人格特質,他們就會更為穩定以及凝聚。


社群經濟是基於共享的親密性,其暗示著社群意識的存在,也表現出社會經濟。在社群的社會經濟裡,交換媒介是自我揭露的。交易的價值則是在自我揭露的個人危險上。在社會經濟裡,最有危險性以及有價值的自我揭露包含情感的共享。社群會員藉由共享彼此相似的情感而開始群聚。他們會去與其他人共享正面的情感,一旦了解以及支持的基礎建立之後,會員能開始共享議論、建議、不同的意見。在這個觀點中,交易的基礎會變成部分的社會經濟。會員已經建立起安全而避免丟臉,並且他們相信他們能去運作、學習、以及安全地在社會交換中成長。


Tantum(1990)研究團體中的羞愧感。他認為羞愧感是早期社會呈現破裂的回應。當自尊心在其中破裂,自尊以及尊嚴則可能會讓人自我毀滅,也會產生羞愧感,並且會變為怨恨、厚臉皮以及強迫地自我揭露。有效的社群可以保護社群免於丟臉在社會交換中。


當社群開始發展經濟時,很重要的是交易要是公平的,也就是交換要在同等價值上。一旦公平的交易是在社群歷史中建立起的運作,社群將會展開一個新舞台,讓社群經濟不用去保持信譽分數以及公平的價值。會員在這個社群中給予歡樂以及給予的特權,而非獲得,這在父母關心孩子的例子中可以發現到這樣子的概念。Polzer(1993)則發現親密性讓人可以很大方地與摯友共享。


社群除非在會員可以與他人公平交易,否則是不能生存的。但是社群如果必定要維持信譽分數,也不會很健全。當社群價值優於信譽分數的維持,以及會員會很喜悅地交予本身的利益時,社群就會被視為像是希臘的城邦。這是個傾訴事實、信賴他人、個別回饋議價等不能預期的結果。當社群展開一個交易時,以物易物的信賴則進化成信念(faith)。有著成功的信念,以物易物的經濟會轉成市場經濟,以及整個社群會成為一個潛在性的交易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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