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台灣後5G專網的發展-經濟部補助的觀點中,有提到目前各5G的使用單位建置幾乎都是用政府的補助款來做進行,本篇來簡單彙整一下,除了補助之外,政府,公家機關或是公共事業使用5G專網的情形。
至2025年4月底,數位部數產署舉辦21次的審查會議。大約有125個通過5G專網的設置計畫。其中有21個計畫是有關政府/公家機關/公共事業申請5G專網,如下表所列。
| 序號 | 業者 | 計畫名稱 | 通過會議屆次 | 垂直領域 |
| 1 | 高雄展覽館 | 高雄展覽館 | 第01次 | 展演 |
| 2 | 資策會 | 高雄巨蛋 | 第02次 | 展演 |
| 3 | 華電聯網 | 智能 5G+學習環境(苗栗) | 第02次 | 教育 |
| 4 |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高捷) | 元宇宙之究極奧義~無限列車! | 第04次 | 交通 |
| 5 | 高雄展覽館 | 高雄展覽館 5G 展演專網系統 | 第04次 | 展演 |
| 6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中正紀念堂) | 國立中正紀念堂 5G 展演專網系統 | 第04次 | 展演 |
| 7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中正紀念堂) | 國立中正紀念堂5G 展演專網系統 | 第09次 | 展演 |
| 8 | 貿協 | 台北南港展覽館(2 館)5G 展演專網系統-1 | 第09次 | 展演 |
| 9 | 嘉義縣政府 | 馬稠後智慧園區 5G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 | 第10次 | 城市/園區 |
| 10 | 中鋼 | 亞洲‧矽谷 - 5G ORAN 商用實證暨國際推廣計畫委託辦理案-Y421 大型實證場域 | 第11次 | 工廠 |
| 11 | 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附設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台南文創園區) | 未來進行市-臺南市地方文化特色整合 5G 應用與落地計畫 | 第11次 | 城市/園區 |
| 12 | 華電聯網 | 亞灣煉油廠5G AIoT 智慧園區工安應用 | 第12次 | 工廠 |
| 13 | 資策會 | 2024臺灣科普環島列車5G XR互動體驗(瓶蓋工廠台北製造所) | 第15次 | 教育 |
| 14 | 台電 | 電力無線化導入計畫 | 第15次 | 智慧電網 |
| 15 | 台灣智慧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台智雲) | 台南市永康污水廠5G智慧管理示範驗證計畫 | 第16次 | 工廠 |
| 16 | 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產科會) | 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TIE)-VRS服務平台展示 | 第16次 | 展演 |
| 17 | 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台創) | 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5G展演專網系統-短期設置 | 第16次 | 展演 |
| 18 | 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台創) | 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5G展演專網系統 | 第16次 | 展演 |
| 19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高市府觀光局) | 5G專網奇幻互動體驗-壽山動物園 | 第16次 | 展演 |
| 20 |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國運中心) |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5G專網案 | 第19次 | 教育 |
| 21 | 億宣 | 中油前鎮儲運所5G專網服務工作 | 第21次 | 公安 |
其中,以申請業者別為資策會申請2次、華電聯網申請2次、中正紀念堂申請2次、台創申請2次、高展館2次,高捷、高市府觀光局、貿協、嘉義縣政府、台南文創園區、中鋼、台電、國運中心、台智雲、產科會、億宣各1次。
如以場域來看,我們可以看到有高展館、高雄巨蛋、苗栗數位共學中心、中正紀念堂、南港展覽館(2館)、嘉義馬稠後智慧園區、中鋼、台南文創園區、中油(煉油廠、前鎮儲運所)、台電、永康汙水廠、華山文創園區、壽山動物園、國運中心、瓶蓋工廠台北製造所。
原先《行動寬頻專用電信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訂定的初衷,是希望有效管理5G專網,並且希望能加速申請、有利大家申請。在申請人的資格認定上,是希望針對場域的土地持有人,該場域的租賃人,以及甚至是代替場域主管理場域者。目前來看,是土地持有人/或政府單位而申請者有高市府觀光局、中正紀念堂(2案)、貿協、高展館(2案)、高捷、嘉義縣政府、中鋼、台南文創園區、台電、國運中心共12案(佔57.2%),但有另外9案(佔42.8%)則是由資策會(2案)、華電聯網(2案)、台智雲、產科會、台創(2案)、億宣等為租賃人、管理人申請。進一步來觀察,台創(其中1案)、產科會、資策會(其中一案)共四案是短期申請性質,所以很快就撤掉,但有5案(華電2案、資策會1案、台創1案、億宣1案)則為場域管理者有較長時間擁有頻譜使用權。
我從這5案來觀察一下場域,分別為資策會(高雄巨蛋)、億宣(中油前鎮儲運區)、華電(中油)、華電(苗栗數位共學中心)、台創(華山文創園區)。資策會與台創均為政府相關法人機構,因此政府有指定補助的機制,對於這些5G專網的維護較無虞,但至於華電的苗栗數位共學中心以及中油廠區與億宣的中油前鎮儲運區3案,就顯得分外特別。
個人認為,中油透過標案的方式來去讓得標者做網路布建,並在布建之後順道去取得場域的頻率執照,這中間除非中油的委託契約寫得相當有條理或明確,否則很容易變成一旦得標者不再與中油續約,或是中油不讓得標者續約,如此一來中油連該場域的5G頻率與相關設備都不得使用,顯得相當的尷尬;就像是苗栗數位共學中心也是雷同,若華電不再維運,依照目前5G專網執照是不能讓與的,必須先廢止後再去取得執照,相當的麻煩。因此,到底這些公共事業或是政府單位是怎麼思考這些執照與5G專網的使用本身,還是這幾個場域都是建立個兩三年,計畫結束就退出之類的形式就不得而知。
至於我們從最新的中油前鎮儲運所的招標案中,可以看到本案由飛力通信、億宣、富鴻網、華電、伸波來標,最後由可億隆與帆宣的合資公司「億宣」得標取得。而得標金額從底價650萬,實際得標330萬元來看這個市場,真的是低價搶標的份,而且這個金額包含5G專網的架設,以及網路維運的層面,至於其他的應用,看來就不在這一包中。從上面這五家從5G專網實驗案時期就出現的SI業者,到數位部數產署5G擴散計畫出現,可見市場的競爭仍然持續。
從目前各業者觀察,125案中大致不到10%或是5%,其計畫申請者的適格性與商業運作的合理性是有疑問的,顯見比例還算低,然而若以這種方式來做取得執照,也僅看到此執照僅為門面或是好看而已,真正的有效性我認為是不具備的。因為就都表示場域主可能都在不懂之下去亂花錢而已,但也看到還是有政府單位或是公共事業單位如此埋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