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7年綠皮書→公開徵詢
二、1999年綠皮書徵詢結果
(一)管制應符合「公共利益」,並兼顧投資需求
(二)透明、明確、合比例性
(三)傳輸與內容管制分離
 1、對傳輸網路及服務為「同質」管制→水平管理
 2、內容管制另外處理
三、1999年薪架構諮文→加上「技術中立原則」
四、2002年五大指令
(一)架構指令
 1、ECN(network)
 2、ECS(service):2個不包含
 3、管制原則:
 (1)合比例性
 (2)技術中立原則
 (3)文化多元性
 (4)媒體多樣性

from:江耀國老師,數位媒體法制課堂,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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