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網路討論板上突然出現動漫迷宣傳在「超級偶像」歌唱節目的表演,想想「超級偶像」+「宅男」,這是多不搭配的組合,但現在卻堂堂站在媒體上,成為另類發聲的動漫迷,筆者因此回想起這些年來動漫迷與媒體間不斷對抗的氛圍。

從2004年的電車男風潮後,「宅」成為各類媒體運用的字眼,甚至是房仲業、學術圈無處不宅,不折不扣的「宅」大氣粗,扼殺多年動漫人欲在次文化圈型塑的定義及觀點。在「宅」氛圍愈形詭譎之下,動漫迷們更被媒體擴大觀察,即使光明的專業、有才華者也是在媒體報導的對照組中,但黑暗的過度、病態閱聽人仍然是關注的焦點,因此可以看到的是動漫迷不斷地在作各種形式的反動,試圖對次文化圈的他們構築防火牆,最明顯的例子是去年動漫迷上街頭抗議某台節目的惡性污衊,最後達到某程度的訴求。

有趣的是動漫畫在以往只是次文化的一種,如今已形成大眾文化的一部分,甚至是政府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時不可或缺的項目,動漫迷卻仍得在這個穿梭在大眾文化、次文化的產物中尋求保護,避免他人的蔑視,在探討其中的原因時,不可忽略的是長久以來社會的歧視性、大眾傳媒的沉默螺旋影響外,同時間「動漫」更是在不同的社會階層、智識、文化中產生截然不同的媒體效果,也因此筆者一直以來,除了強調動漫迷本身須培養專業技能,具備能動性的資本後,更進一步的,在成為能影響媒體的專家後仍須反身自我,不僅是優質形象的塑造,亦是動漫人不可不承受之義務。

我們可能需要像鄭運鵬類的立委來證明民代能替次文化迷發聲;我們可能也需要像林青慧類的美女型漫畫家來證明動漫迷不是恐龍;我們可能也需要像傻呼嚕同盟類的動漫評論人來證明動漫有用論;我們可能也需要像李衣雲陳仲偉類的學者來證明動漫的學術性價值;我們可能也需要像朱學恒類的媒體人來證明動漫的活用性;我們可能也需要像全明遠類的動畫人來證明台灣動畫非末路;但動漫迷可能立即需要的,是像「超偶」瘦瘦般的典型宅男,在非典型的動漫舞台上有著不輸他人的才能,表現出志強心亦堅、宅男亦活路的傲氣。

出現「宅男超偶」當然可以,別妄自菲薄,你也行!


ps:圖為2007年筆者於東京大學「25週年無所不在的媒體:亞洲的轉變會議」發表論文中的一張表現媒體觀點的示意圖。協力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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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魚Ro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