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以違反80/20法則的長尾理論為台灣成為典範的無名小站,在周老師與學長的奔波之下,這次的會面雖非在無名小站內,但我們終能與其中的產品發展部總監Neil林慶達會談,很是興奮!(Neil是我高中同學的大學學長-輔大應美系)
無名小站於1999年在交大開站,發起人簡志宇與學生同年,而且也是我高中同校CircleKai的大學及研究所同學。簡志宇等六人據我了解,並非像某些出來開公司的台大幫之背景就為含著金湯匙出來的紈絝子弟,而是靠著技術出身,憑藉創意而生的團隊,從這點我就覺得除了實力外,運氣及時機能掌握得當才能成為真英雄。

其實就最近一直在說的長尾理論加諸在無名小站,我一直在存疑是否真能貫徹在無名小站這個部分,一方面可以說是我的不服氣,一方面我覺得某種程度是想滅自己人的威風,想從一些例子來觀察這個創意網站最後的走勢。
第一,長尾理論說的是將以往20的營業額是人數最多的部分、80的營業額是人數最少的部分作反轉,讓人數最多的20成為長銷的主力,但此時我們回頭來想,這是否也只是個營銷改變的手法,也就是說,找到這些多人所感興趣的事物而作銷售標的罷了?舉例來說,付費Email就是Mail2000的營銷標的,使用Email的客戶群也是他最大的Consumer來源,那Mail2000早已是長尾了不是嗎?只能說他走的不是Web2.0而未能趕上所謂的長尾=Web 2.0的潮流。
第二,多數先進入的公司可以在早期發揮先入市場的客戶群來源優勢,但後續會有其他競爭對手的進入而瓜分客戶群,如果加上技術瓶頸不高則更會加速客戶群的轉移與客戶群的流失,當然這還要搭配非常多的可能性與環境因子,不過我要說的是,像是Youtube被Google併購就是個最理想時間的進入時間,趁網路揭露、著作權問題還沒有甚囂塵上之時把燙手山芋交給併購者,而且透過較大公司也對法規的制定、法庭上的意見會有較大的影響力,像是這點,無名小站是否可以掌握這個Timing,將會是他的成敗的轉戾點。
第三,Web 2.0的考驗。Web2.0以目前大多數的名人的解說都以技術為本,但更可以說他背後的內涵是顧客關係管理,以人為本的商業模式,以無名來看,如果以長尾理論而言最重要的應該就是配合使用者,以多數使用者的福利為出發點,但他又要注意到商業利益,因此從原本的80的廣告業主之中提出符合blog模式的Promotion行銷手法,因此我認為他是要把長尾變微笑曲線,兩端為重(廣告主、顧客),所以並不要把他硬套上長尾這玩意。
第四,一窩蜂。無名是成為一窩蜂的嚆矢,但是他要避免一窩蜂就得自己改變,甚至如同我第二點所說,趕快收手。一旦多數人進場,新鮮的大餅就容易腐爛毀壞,換句話說就是被人看破手腳。無名現在好處在哪?人多。但要人繼續多,或是停止成長,或是如同Norton六階段理論的起落,這都得當心,比如台中的章魚城市(www.tacocity.com.tw),從原本大餅的免費空間到後來免費空間的泡沫化,商業模式的大量進入,目前究竟有多少使用者還知道這個多年前網路使用者喜愛的寶地?

我目前認為我目前的觀點可能和哈柏瑪斯不承認後現代有類似的想法,也就是承認有這種現象,但不存在一個新的型態。一點小觀點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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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魚Ro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