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近期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之修法草案,其中對於有線電視以往的51個經營分區,一次到位變成一個經營區,改變之大,是順應數位匯流及國際趨勢下所做出之作為,然牽涉的層面極廣,吾人不妨從日、韓的環境來對跨區經營後續業者之消長,提供一個參考。

日本自2002年實施《電信廣電服務法》以來,總務省對於電信業者准予跨區經營IPTV(類似中華電信MOD)服務,其准許IPTV經營的條件是除了日本最大電信業者NTT以外的小型電信業者皆能提供,同意這些業者租用NTT線路以營運,惟總務省並未改變有線電視業者之分區經營限制。目前該法實施的結果,IPTV用戶從2007年9月的23萬,上升至2009年9月的58萬,成長幅度高達152%;有線電視用戶目前亦逐步提升,用戶數已達2400萬,佔全國家戶總數的45.4%。

韓國的法制相較日本調整較慢,自2008年實施《網路廣電事業法》以來,放送通信委員會亦准予電信業者跨區經營IPTV服務,但不同日本的是其IPTV業者為韓國三大電信業者,小業者難以進入,放送通信委員會此時也並未改變有線電視業者之分區經營限制。目前該法實施的結果,IPTV用戶從2007年9月的100萬,上升至2009年9月的280萬,成長幅度高達180%;但有線電視用戶卻有逐步削減趨勢,預計2014年後,將比2009年的1185.8萬戶減為987.6萬戶,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有線電視家戶數達85%。

從日、韓的制度、產業背景來看,日本政府的態度較為保守,不允許開放NTT直接進入市場,而是透過小業者租用固網線路逐步拓展經營,如此而言,即使業者得以跨區經營,在經營規模未達一定前,難以撼動有線電視的既有市場,並且目前日本整體的有線電視市場尚未達到飽和,因此兩者皆能有效拓展。

反之韓國政府的態度較為積極,允許三大固網業者進入與大力發展IPTV市場,並得以跨區經營,但直接衝擊有線電視既有業者的利益,業者抗議該法的不公平競爭未果,導致現今市場地位有扭轉的跡象,並且多系統經營者(MSO)的出現也持續發酵,為的是與IPTV業者於市場上匹敵。韓國目前的有線電視市場將達飽和,也是兩方業者此消彼長的可能原因之一。不過韓國在該法另一限制IPTV業者的,是水平結合用戶數的上限管制,亦如NCC在修法以總用戶的1/3為上限一致,這亦是讓兩方業者並未崩盤與瓦解,反而仍有機會持續競爭。

NCC打破有線電視的分區經營為全區,衝擊的可能是小業者、獨立業者在大業者的夾殺之中,可能瓦解;MSO業者更須透過再重組來對抗已為全區的IPTV業者。法制改革基本上都是為了當前的局勢所做出的改變,惟需面對的是在改革中所產生的負面效應。政府應在負面效應對既有業者有影響時,在最低限度之內保有業者生存與競爭的空間,而對消費者則應全力保護權益。此時若不談及黨政軍條款之限制,上開陳述或許是各方從產業結構、法制規範對談時之基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魚Ro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