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產署9月20日公告最新一次的行動寬頻專網申請須知的修訂事項

本次數產署的重點除了是將須知內關於計畫變更事項作較明確的規定,也就是避免申請者與審查方又再推拖拉外,最重要的就是明確化「5G專網廢止申請事項」


根據修訂說明所述,過往的提前申請廢止申請5G專網,並無特別申請事項。就我解讀,當初在做這個申請書時,除了是加快協助法人制定申請須知的速度,省略了廢止事項,而且也是便宜行事,認為初期不會有人花了力氣申請又廢止的狀況(以為這個資源很稀缺、很寶貴),而且沒有這個廢止申請,變相就是讓申請者「不敢」申請廢止。

修訂對照表-1140920.png

我猜測/推論,本次的須知修訂,是來因應當時5G擴散案時,有多少業者只是依補助規範申請,而不是真實利用者,因此給出一個解套。

本次修訂,終於把潘朵拉的盒子打開,將廢止說明具文化,雖然這仍然用一個非常輕量的法規修訂方式來做,其實是數產署過往對於法規只視為便利他們行使政策作為的事情,而不尊重法律規程制度的慣性罷了,不過如何能將此條文具體化,我認為目前的專網審查辦公室的法人代表,我學弟RK應該是厥功甚偉。

目前專網辦距成立已過兩年(2023年6月成立),救援我的專人原先是TTC的卓經理(Kenny),然而在我脫離專網辦後,我只能在一些會議與私下輔佐他們,並在民間的場合上多幫忙一些專網辦。然而這個辦公室的成立與組成,本身就是很有問題,所以人員陣亡率極高,從2023年6月之前,我因為脫離,所以相關同仁脫離的狀況就一波一波展開,我自己推估大概到現在為止(2025年10月),至少走了八波的人,如今的辦公室的推動,也是用當初兩年8000萬下降到一年3000萬的營運,其實就是降格(但錢還是很多),至少有1500萬可以做研究與其他事項。

Kenny在今年度回歸TTC,但也去休養了,可見這種高壓、免洗的生態,對於全力付出的同仁,根本是不值得的。我仍然認為,TTC當初應該要斷然放手這個業務,也才不會讓同仁一一離去,至目前,TTC在5G專網上,對於外界而言也沒有好名聲,何必呢。

就RK來承接這個主持的任務,也是辛苦他了。這個「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治理精進與產業創新應用推動計畫」在他的帶領下,我想多少可以有點革新與持續自行研究這塊快被外界放棄的領域吧。當然ORAN這個事情是產業的大事,不是怪一人一單位就好,只能說老話,政府得帶頭做啦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小魚Ro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4)